《新聞平衡報導終於出現》 2016年9月29日檢調單位大動作搜索八馬公司,然後發動媒體以扭曲及段章取義的內容全力批判八馬公司,加上惡意的財產凍結,以及禁止八馬公司販售產品的動作,意圖一舉讓八馬公司結束營業。 但是沒有想到八馬公司竟然挺住了,反而越打越強,越吹越旺。 同時,八馬公司始終如一從事社會公益活動的腳步未曾停歇,反而加碼贊助各種公益活動,此舉贏得政府單位的重視與肯定。 2022年8月23日,高等法院判決八馬國際無罪,王文欽贏得司法正義 裁判法院 臺中分院 裁判類別 刑事 裁判案號 109年 上易字 001276號 案由 詐欺等 主文 原判決關於王文欽、黃家銘、張在心、林成濬(均含無罪)部分、關於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含第三人沒收)部分,均撤銷。 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王文欽、黃家銘、張在心、林成濬被訴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1條第1項前段、後段及第2項部分:被告王文欽被訴對楊容容、吳婉菁、王金蓮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宣判日期 111/08/23 小解析,大理解 司法的訴訟,法院的判決,有一定的專業與制式寫法,特別是主文的部分,其中可能會有撤銷、無罪、駁回等法律詞彙,讓人很難一下子就看清楚整個判決的含意。 如果要從詳細判決理由與法律論述看懂判決結果,甚至會讓人越看越沒有頭緒,有如墜入五里霧中。 所以,在此就2022年8月23日,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八馬國際及王文欽等人無罪的宣判主文,從三個較會有疑惑的地方略做簡易註解,讓大家對八馬國際無無罪判決主文,有一個清晰的理解與掌握。 1,原判決關於王文欽、黃家銘、張在心、林成濬(均含無罪)部分、關於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含第三人沒收)部分,均撤銷。 註解:此部分指地院的判決地院的判決,遭高院判決予以撤銷改判,因而「失效」。 對於許多曾經引用地院判決進行報導的媒體、自媒體,如未移除網路上的舊報導,持續傳播或轉述地院判決的行為,已明確侵害八馬國際與王文欽等人的權益,八馬國際可以保留法律追訴的權益。 2,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王文欽、黃家銘、張在心、林成濬被訴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1條第1項前段、後段及第2項部分;被告王文欽被訴對楊容容、吳婉菁、王金蓮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註解:此部分即全球夥伴所期待六年的法律正義,有關八馬國際及王文欽等人的所有指控經「本案終審改判」全部無罪「定讞」。 3,其他上訴駁回。 註解:此部分所指的是,檢察官所提上訴內容被高院法官予以駁回。 高院判決後,檢調無法迴避的責任 整件事,乍看之下,好像是調查局展現神捕威力,動用300名檢調搜索八馬公司全台據點。 一時之間,所有媒體都依據調查局的新聞稿,將八馬公司視為罪不可逭的重大現行犯,予以剿殺撻伐,在所有鋪天蓋地的新聞中,甚至沒有一家媒體給予八馬公司說一句話的機會。 不過,早在2017年間,就有一家媒體焦點時報發現,2016年的八馬929事件,處處充滿著檢調濫共公權傷害一家企業的種種疑點。 以下是焦點時報的質疑內容: 學生感恩,會員力挺 檢調意欲除之而後快? 正由於所有媒體一致剝奪了八馬公司的發言權,因此,整個社會也全都跟著調查局的主張認定八馬公司罪行重大。 因為,調查局說八馬公司有罪,八馬公司就有罪。 但是,去年五月間,本報在採訪企業對台體大跆拳道選手一項超過五百萬元的贊助活動時,赫然發現,該活動的贊助方,就是被調查局指為不法,意欲除之而後快的八馬公司。 如果因為遭受調查局指涉「不法」之後才開始進行贊助活動,那麼其贊助則不免有漂白的用意。 但是,在採訪現場,本報獲悉,八馬公司已連續第二年對台體大跆拳道隊提供巨額贊助,第一次贊助時間為2016年4月,遠早於被檢調搜索的2016年9月29日,此一時間落差,正足以說明八馬公司對體育選手的贊助出於自身的理念,而與外傳漂白之說完全無關。 經深入查訪,本報進一步發現,八馬公司早在2010年創立第一年起,就開始幫助星星兒福利基金會的孩子們,其後更對各項運動選手的贊助不遺餘力。 職是之故,本報開始以「鐵肩擔道義」的創報精神深入追蹤這一家同時被學生們真誠感恩,又被調查局指控為罪大惡極的公司,到底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 半年追蹤報導 處處有驚奇 在追蹤過程中,我們發現:八馬公司不只在承擔社會責任上面一馬當先,在企業經營上面,也是正派合法,2017年7月間,八馬公司更從19萬家台北市的企業之中,以萬分之三的機率脫穎而出,拿到了台北市國稅局及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楷模獎。 八馬公司不是第一家遭受調查局刻意入罪的傳銷公司,早在八馬公司被搜索的八年之前,位於屏東的K公司也被調查局以同樣的手法,同樣的罪名指控為不法,兩者的相似度高達90%。 所不同的是,八年前的K公司在檢調威嚇之下接受認罪協商;而八馬公司負責人王文欽卻不受恐嚇,絕不在無罪的情況下接受認罪協商。 不論是否接受認罪協商,偵辦K公司與八馬公司案件的調查局官員,隨後都很快的升了官 偵辦K公司及八馬公司的調查局官員,分別都把兩家公司的原料價及售價差距拿來當作犯罪的罪證。 然而,張忠謀卻說:「追求附加價值是企業的天職。 」在張忠謀看來,星巴克把咖啡從兩毛錢變成三十塊錢的創新經典案例,其中原料成本與商品售價的150倍價差,更是創造附加價值的楷模,也是現代企業努力追求的經營潮流。 調查局用價格問題來指控企業,不只有失道德,甚且有假職務之便洩漏企業商業機密的重大瑕疵。 經過一系列追蹤報導之後,本報於是在2017年8月10日發函給調查局台中市調處,希望針對本報提出的幾個疑點接受採訪,但是,調查局台中市調處卻以不便為由,拒絕了本報的採訪要求。 經市調處拒絕後,本報只好暫時擱置該追蹤,事情的真相,或許還要等到漫長的訴訟之後,才會真正浮出檯面上來。 檢察官用追加起訴炒新聞,所為何來? 但是,2017年12月24日,媒體上卻又出現了檢察官追加起訴八馬公司的新聞,其新聞內容大意是,有一位吳姓婦人因為使用八馬公司產品不能改善失眠、頭痛等自主神經系統宿疾,因而自稱受害,並指控八馬公司詐欺。 任何一個有新聞專業素養的記者,基本上對於這樣的新聞都會嗤之以鼻。 因為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藥品可以對某種疾病保證有效。 在不能宣稱療效的規範下,營養保健食品更不能對疾病指稱療效。 因此,以使用產品無效作為受害指控,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更荒謬的是,檢方在向法院提出追加起訴書之後,不到兩天,就又自行再提出一份併案意旨書。 就一事不二罰的精神,後來出現的相關事證,只要合於已被起訴之案件,檢察官照理都會移請法院併案審理,而不會採行追加起訴的做法。 此次,檢察官故意違反一事不二罰精神,刻意採用追加起訴的名義,並向新聞界發布新聞,其操弄輿論對八馬公司形成二次傷害的企圖十分明顯。 雖然檢察官於兩天內很快就向法院遞出併案意旨書修正自己的瑕疵,但是,檢察官這種故意造成的瑕疵,卻已經在媒體上造成了大量的錯誤報導。 檢察官有沒有重新遞出併案意旨書?法院有沒有改回併案審理?根本也不會有人去在意去報導,所有的媒體所報導的都是八馬產品又害一人,檢方追加起訴。 檢調握有執法權,卻還要誤導輿論、操弄媒體,其粗糙手法,除令人難以苟同外,也反射出檢調對於該案似乎有一種紙包不住火的焦慮。 雖然沒有證據,但本報卻強烈認為,當時意氣風發、浩浩蕩蕩的檢調,已經進退失據,擺在他們面前的,是一連串隨時引爆的地雷,檢調甚至因此而表現出一種「犯罪者」唯恐事跡敗露的恐慌。 《新聞平衡報導終於出現》朗讀完畢。隨時隨地聆聽與學習,提升自己的組織力、事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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